庆兴煤业“10.21”事故责任人受到处分
点击数: 作者:xwb
日前,省煤炭安全监察局会同我州有关部门到和龙市,公开处理和龙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才五井“10.21”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去年10月21号,和龙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才五井发生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17.8万元。 经有关部门调查分析,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水巷施工时支护不及时,支护失效,顶板断裂后冒落,造成推垮型冒顶,将作业人员埋压致死,性质为责任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当班班长于世良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长才五井井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除被撤职、撤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处罚外,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他10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经济处罚、行政警告等处分。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8万元。
本台记者 金成柱 仪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