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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依法对两户钉子户进行强拆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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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延吉市政府组织各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延吉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拆迁地段的两户被拆迁户进行了行政强制拆迁。 据了解,该项目是省、州、市重点项目,既是面向图们江区域、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也是该地段最大城市棚户区的整体改造项目。延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科长蔡庆(在拆迁中绝大部分的动迁户能够支持政府的项目,按时进行了搬迁,但少数动迁户提出了过高的要求,拒不搬迁,延吉市政府对这些户进行过多次调解,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他们下发了强制拆迁决定书,今天对这两户进行强迁) 这次强制拆迁的两户中,有一户提出506.48平方米的房屋一次性补偿130万元,另一户提出128平方米的房屋一次性补偿60万元的过高要求。虽然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但两户房主拒不降低补偿要求。为了延吉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回迁户的合法权益,延吉市政府于8月10日对上述两户下发了《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要求在8月25日前自行拆除,但是该住户据不执行市政府的拆迁决定。为此,市政府决定在9月2日当天对这两户进行行政强制拆迁。同时给予被拆迁人刘某与王某拆迁补偿款74万元和19万元。 信息来源:延边信息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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