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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切实维护灾区重建期间的社会稳定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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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2日召开的维护灾区重建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州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灾区重建期间的社会稳定。 据了解,洪灾发生一个多月来,我州的工作重点已从初期的抗洪抢险救援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受灾群众的心态也从最初的惊慌、感恩、期盼转移到目前的尽最大努力争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由于受灾群众情绪波动较大,焦虑心理严重,极易引发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针对这种情况,副州长甄玉兰在会议上指出,州及各县市政府一定要充分调查论证,反复进行风险评估,加强灾后重建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因政策的偏颇引发新的矛盾。对本区域、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切实做到矛盾和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趁灾盗窃、抢劫、诈骗、侵吞、破坏救灾物资,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信息来源:延边信息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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