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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出租车新规更新车辆需确保档次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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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延吉市出租汽车管理所了解到,从8月30日起,如果出租车业主想更新车辆,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且车辆标准要等于或高于原车。 从早前的“波罗乃兹”、“拉达”、“奥拓”,到现在的“旗云”、“捷达”,延吉市的出租车一直在不断更新,越来越高级、乘坐起来越来越舒适。为促进出租车的更新换代,8月30日,管理所正式发出通知,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延吉市出租车经营者更新车辆要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标准不得低于原车辆,车型应当符合城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比如,原车排气量为1.3升,更新车辆时就不能换成排气量为1.1升的车辆,只能换成等于或大于1.3升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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