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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热新规定 难住高先生后续报道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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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本报以《停热新规定 难住高先生》为题,报道了延吉市民高先生想为自家顶楼的房子办理供热报停,但供热单位却贴出新规定,要求高先生家附近的邻居签字才可以办理。而令高先生感到苦恼的是,周围邻居几乎都不愿签字。 供热单位为何要出此新规定?8月23日,记者来到该供热单位,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作了相关解释。该工作人员表示,按行业内部的规定,一栋楼房的一楼、顶楼和把边的房子是不予报停的,因为这些房子如果停止供热,将会对隔壁或楼上楼下邻居的供热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去年,公司为此类用热户办理了报停,但之后出现了报停户家中的水管被冻裂淹及邻居的现象,供热单位也因此遭受了一定的损失。该工作人员说,用热户根据需要有报停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报停户及周围邻居和供热单位的利益,公司才制定了必须有邻居签字的报停条件。 供热单位出台的这项规定违背相关政策吗?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科的负责人表示,鉴于供热技术的原因,供热单位要求一楼、顶楼和把边用热户在报停时征求邻居的意见是可以的。供热单位对用热户关于报停的一些通知或要求,只要与《延吉市供热报停暂行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不发生冲突就可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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