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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两次党章考试不合格将被免职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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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延吉市委常委会研究并通过了一项制度,即在今后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一律实行领导干部党章知识考试制度。 连日来,延吉市采取正县级以上领导学党章、谈体会、讲党课;副县级、局级领导参加党章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学好党章、做好党员”活动。党章考试共分三批进行,截至7月10日,在由最后5人参加的第三批党章考试后,全市26名副县级领导、388名局级干部以及38名中省直管理部门局级干部全部参加了党章考试,做到了应考尽考。考试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担任主考,组织、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担任监考、巡考。期间,下发《焦点透视》4期,分别以《他们是真学党章》、《用好党章才是目的》、《学习党章需要弄清两个问题》、《59岁的金在官和30岁的金哲》为题,及时剖析和纠正一些干部在学习党章过程中的错误认识。下发《通报》2期,对69名90分以上的干部进行了通报表扬,对40名60分以下干部进行了组织谈话、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考,考试成绩全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分管市级领导、部门“一把手”和干部本人。 7月12日,延吉市召开市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对连续两次党章考试不合格的原建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赛玉江、原朝阳川镇武装部部长金哲进行了免职处理。同时,明确规定在今后干部选拔工作中,一律实行领导干部党章知识考试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考试合格的列为岗位人选,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任用;考试不合格的,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对于现任局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党章知识考试,不及格的进行补考,连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给予降职、免职处理。另外,党章考试还将成为年度评优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 信息来源:延边信息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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